朗读
丁政〔2017〕34号
各行政村: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6年夏秋季征兵命令和上虞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相关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17年我乡夏秋季征兵工作,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经乡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人数(未定)
根据区征兵办下达的征兵数。我乡今年预定兵员任务数待上级下达,预征对象人数待定。
二、目测初检时间、地点安排
根据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文件精神,我乡目测初检时间定为7月25日一天。具体安排的行政村为:上午,丁宅村、上宅村、下宅村、新任溪村;下午,双桥村、缸岙村、华丰村、庙湾村、深湾村。目测初检站设在乡卫生院。
三、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就读的学生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
男青年:非农业户口的,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的,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四、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青年不超过20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五、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总参谋部、总后勤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征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