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司〔2017〕17号
各科、所、处、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厅《浙江省司法厅推进“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浙司〔2017〕45号)精神,根据区政府《关于推进“最多跑一次”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虞政办发【2017】36号)要求,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最多跑一次”为契机,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在“四张清单一张网”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充分运用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以及“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现代科技手段,“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体会到政府改革所带来的便利和成果。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群众到司法行政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法,规范事项办理程序,简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使“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全面推进。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各行业各部门网上网下同时推进,让“最多跑一次”改革不留死角。
(三)坚持服务导向。按照构建服务型政府管理理念,聚焦民生,以全方位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化服务为出发点,全心全力为人民服务,让老百姓和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司法局成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各责任科室要根据科室职责分工,认真梳理、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改革遇到的新问题,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全局上下要统一步调,密切配合,协调推进,保证“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情况已列入司法局2017年度工作综合考核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