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农负办[201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农监办〔2017〕6号《关于开展2017年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农民负担情况,现就开展今年全区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治理。严格审核涉农收费和价格管理,检查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执行情况,对违规出台的涉农收费要坚决查处。检查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乡镇政府和收费单位现场公示情况,包括公示方式、内容更新、公示效果等。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机服务、殡葬服务、农民用水用电等民生重点领域收费和价格的专项治理。
二、开展村级组织负担专项治理。加大对村级组织负担的检查和治理,重点查处行政事业单位向村级组织转嫁工作任务、变相要求村级组织承担社会公共事务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违规将工作经费转嫁村级组织问题;不按规定执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