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上虞区开展人力社保服务“全市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
上虞区开展人力社保服务“全市通办”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人力社保服务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服务平台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满足群众和企业“就近就便”办理人力社保业务的需求,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人力社保服务“全市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开展人力社保服务“全市通办”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绍兴全市利用三个月的时间,积极开拓利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将人力社保服务延伸至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四步走”实现“全市通办”:
第一步:明确审核范围,实现直接办理。通过充分授权或“收办分离”,绍兴市推出各级窗口经办事项清单,明确市本级、上虞区、乡镇和村(居)各窗口的事项审核范围,实现审核范围内事项直接办理。
第二步:统一经办程序,实现一体化运行。根据“全市通办”目录,绍兴市统一经办事项的名称、申请材料、经办日期,通过全市人社一体化业务经办系统,实现一体化运行。
第三步:四级窗口联动,实现就近受理。市本级、上虞区、乡镇和村(居)各窗口都可以对群众的办件需求作“收件”处理。
第四步:事项办理扁平化,实现两端互通。不属于收件窗口直接审核办理的事项,通过高拍仪等设备进行申请材料电子化,利用办件系统推送到有权办理人,有权办理人办件结束,根据办理申请人要求,直接送达或者通过收件窗口直接送达,不实行层层转送形式。
二、建设内容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力社保服务“全市通办”工作,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各村(居)委协同配合,建设以下内容:
(一)建立班子,配备人员。区人力社保局作为这项工作的主管部门,要成立“全市通办”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科室抓这项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全市通办”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作为这项工作的联络人;各村(居)结合实际建立相应工作小组。各乡镇(街道)、各村(居)配齐配强基层人力社保队伍,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要有2名工作人员具有承办人力社保业务职责和能力,每个村(居)要有1名经办人员。
(二)落实场地,配备设备。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四个平台”建设,落实好“全市通办”场地,要求各乡镇(街道)、各村(居)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办公场所、档案室;有条件的,要建立办事大厅,并设立办事窗口。为了实现“全市通办”业务信息的实时传输、共享,必须配备计算机、高拍仪等办公设备,并完成与“全市通办”系统网络连接。
(三)健全制度,规范档案。要建立健全“全市通办”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并将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逐步纳入考核内容之中。建立相应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对于异地收件和办结的业务,纸质档案由收件机构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先行保存,后按相关规定实施档案交换,交有权办理部门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