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发区各企业:
为认真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2017年度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企业安管员职责履行情况,进一步落实企业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有效促进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根据《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开发区各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及安管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为确保本次考核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特成立开发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吴自强
副组长:俞培军、顾章标
成员:王 琪、程永伟、王智江、向昌武、胡文增
下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王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重点
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隐患整改情况,绍兴市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录入及上报情况;
3、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包括“五个强制”、规范化建设、标准化建设、反应风险评估、第三方服务等;
4、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5、投产项目合法性情况;
6、安管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三、考核方法与时间
考核采取企业自查自评与管委会统一考评相结合,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自评阶段(12月15日—12月28日)。由各企业自行组织考评,同时评选出一名优秀安管员,并将加盖公章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两份自查评分表(附件1或2[以企业与管委会签订的责任书内容选择其中一张对应表格]加附件3)于12月28日前报开发区安监分局片区监管员处,《2017年度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安管员考核办法》详见《2017年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责任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