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化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的通知》(浙府法发〔2017〕12号)的相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上虞区级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予以公告。
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及时报请区法制办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附件:上虞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一批)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1月3日
附件
上虞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一批)
一、法定行政执法机关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 址 | 派出机构情况 | 举报投诉电话 |
1 | 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 | / | 82191202 |
2 | 绍兴市上虞区档案局 | 上虞区市民中心一路六号 | / | 82148136 |
3 | 绍兴市上虞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上虞区市民大道987号 | / | 82021044 |
4 |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987号 | / | 82205585 |
5 | 绍兴市上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上虞区经济开发区舜江西路500号 | / | 12345(12365) |
6 | 绍兴市上虞区商务局 | 上虞区市民大道1011号海关大楼 | / | 82217101 |
7 | 绍兴市上虞区农林局 | 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987号 | / | 82212724 |
8 |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 | 上虞区青春路32号 | / | 82212909 |
9 | 绍兴市上虞区建筑业管理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19393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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