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客运中心启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虞政办发〔2017〕2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现将《上虞客运中心启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

上虞客运中心启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交通先行”发展战略,扎实推进上虞客运中心启用和涉及汽车西站整体搬迁工作(以下简称客运中心启用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客运中心是集一级公路客运汽车站和一级城市公共汽车枢纽站、出租车营业站等多种交通运输方式和旅客集疏运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换乘枢纽,客运中心启用既是疏堵保畅、优化交通组织、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的需要,又是集聚城北区块人气商气、推动高铁新城发展的需要,更是推进我区建设“创新之区、品质之城”、提升城市形象的需要。

二、工作目标

自2017年11月26日19时起,汽车西站正式关闭,停止运营;27日5时起,凡原在汽车西站营运的所有跨区客运班线全部搬迁至上虞客运中心营运。期间,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城区客运市场的综合整治,加大对客运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我区客运市场平稳有序。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5日)。由区政府制定并发布《关于汽车西站迁往上虞客运中心站运营的通告》,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宣传汽车西站搬迁至客运中心启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搬迁实施阶段(2017年11月16日至26日)。关闭汽车西站,凡原在汽车西站营运的所有客运车辆全部迁往客运中心营运。由交通集团负责落实启用准备工作和制定搬迁启用应急保障预案,防止出现罢运、停运、群体上访事件。同时由交通运输局牵头,从公安、运管、综合执法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成立客运秩序管理联合治理小组,安排工作车辆和经费,自启用日起,对客运中心周边及相关城区道路开展不少于一个月的全区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打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性事件,确保启用期间稳定。请相关部门将具体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11月22日前报区客运秩序管理综治办(设在交通运输局,联系人:谢以凡,联系电话:82218902;13575522255)。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31日)。妥善处理好汽车西站搬迁后续问题,加大对客运中心周边秩序的管理力度,实现搬迁平稳有序过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落实常态化管理措施。

四、责任分工

客运中心启用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具体分工如下:

1.区府办(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客运中心启用工作及各类突发事件的预应防范工作,发布上虞客运中心启用通告。

2.信访局:负责可能出现的上访事件的接待和应对工作,及时向上级信访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3.宣传部:负责协调区内外相关宣传媒体做好客运中心启用工作的舆论宣传。

4.发改局:负责出具客运中心工程验收意见书;核定客运中心收费标准及运距发生变化后客运车辆运价的审核和备案。

5.公安分局:负责做好客运中心启用过程中不稳定因素摸排,制定相应预案;依法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交通秩序,并在客运中心设置警务室,安排正式编制公安人员进驻,负责旅客身份信息查询。

6.交通运输局:负责编制发布《客运公交线路调整方案》及相关营运审批工作,制订专项整治及应急预案,维护客运市场正常秩序,做好解释说明和咨询工作。

7.交通集团:负责客运中心启用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好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调整涉及公交站牌内容;落实应急保障措施。

8.建管局:负责出具客运中心工程质监报告及完成验收备案。

9.综合执法局:负责维护客运中心站周边综合行政执法,禁止占道经营、不按规定停车等行为。

10.高铁新城管委会:负责客运中心周边道路建设及标志标线完善补充工作。

11.各乡镇(街道):负责做好辖区群众的宣传和维稳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准时报送动态信息,按照属地原则做好相关客运经营者的稳控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分管副主任、交通运输局及交通集团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信访局、发改局、综合执法局、建管局、高铁新城管委会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宣传部、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客运中心搬迁启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交通集团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交通集团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组织实施客运中心启用工作。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汽车西站整体搬迁至客运中心对优化城区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对接各项工作,做到思想、人员、行动、保障四到位,确保搬迁启用工作顺利进行。

(二)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要加强对客运中心及周边治安秩序、客运秩序及商业秩序的管理,及时在主要路口设置警示和禁止标志;在原汽车西站周边、高速公路出入口(蒿坝、小越、东关)、客运中心四环线与称山路平交路口附近、北站路及万达广场周边要开展定点值守和巡逻检查,严厉打击客运班车乱停乱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按核准的客运站点上下旅客等违规违章行为,确保客运市场秩序稳定。

(三)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在搬迁过程中,一旦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各相关部门及执法人员要统一行动,互相配合,积极化解矛盾,正确把握好舆情,认真做好现场稳控工作。遇有重大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果断处置,坚决杜绝事态蔓延、扩大。

(四)严肃纪律,严格问责。纪检监察、督查部门要加强对搬迁工作的督促检查,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工作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规定开展责任倒查,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上虞客运中心启用客运(公交)线路调整方案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193927.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