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提升教育质量是社会、家长和学生的共同愿望,是促进教育事业和谐科学发展的需要,是建设“创新之区、品质之城”的重要保证,是打造“学在上虞”教育品牌的基本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确定的工作任务,以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提升教学质量。
二、目标任务
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比较完善的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较为成熟的适应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要求的高素质校长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探索出具有上虞区域和学校特色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到2020年,学前教育段布局合理,办学多样,全区3/4的幼儿园建成园本化课程体系,新增省一级幼儿园3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兴趣广泛,基础扎实,素质全面,省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监测居全省前列,全区中考成绩居全市前列。普通高中高考竞争力明显增强,一段达线人数继续保持千人以上,达成率超全省平均水平5%以上,每年有4人以上尖子学生进入普通类全省前100名或被北大清华录取;学科竞赛成绩取得新突破,获五大奥赛学科浙江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超过5人次。高职升学率达到毕业生的30%,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职高学生获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一等奖(金牌)5人次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行政领导示范行动
1.带头学理论。校(园)长要带头参加各种继续教育及培训活动,认真参加校(园)长研修活动。每位校(园)长每学期至少读两本教育教学专著。教体局组织校(园)长论坛、校(园)长报告会等学术活动推动行政领导理论学习。
2.带头兼任课。倡导校(园)长要亲临教学一线上课,深入教学,体察师生,做教改教研的引路人,做提高质量的带头人。每位校(园)长每学年至少进行一次校级以上公开教学,教体局组织全区中小学校(园)长上展示课,通过活动强化校(园)长的率先垂范意识,推动校(园)长发挥靠前引领作用。
3.带头听评课。校(园)长要深入一线听课评课,深入了解课堂教学情况,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及时了解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每位校(园)长每学期听课数量不少于50节,教体局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听课笔记检查。
4.带头教科研。校(园)长要牢固树立“质量立校、教研强校”的理念,立足校本,潜心学习,针对学校教育教学亟待解决的问题,引领课题研究,真正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抓教学和教研上。每位校(园)长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开展一项课题研究。
(牵头科室:人事科;配合科室:督导科、普教科、职成科、教研室、幼教办)。
(二)学科名师培养行动
1.拓展优质师资。探索校园招聘等方式,面向全国招聘知名高校的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并遴选区内的优势学科教研组作为学科教师培养基地,储备一定数量的优质师资,根据实际需求全区统筹安排使用。健全教师交流制度,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
2.加大培育力度。积极选派教师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组织的各级各类培训。在全区各学校选拔一批知名教师、知名校长或重点培养对象,进行高规格的进修深造(挂职);建立全区名优教师和重点培养对象资源库,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加快年轻教师培育进程,有2人以上被评为省特级教师、3人以上获省教坛新秀称号、10人以上为市级名师、10人以上获市教坛新秀、15人以上被评为市级学科带头人。
3.提高名师待遇。完善名师考核管理办法,实行分类选拔、分层考核、分级负责。将名师名校长培养引进纳入全区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总体框架管理,并享受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吸收优秀人才长期在上虞从教、终身从教。不断加大名优教师的奖励力度,提高省特级教师和上虞区名师的年度津贴。建立教育拔尖人才表彰激励机制。
4.强化名师引领。充分发挥名师在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科研中的示范、引领、指导、辐射作用。进一步健全“名师工作室”制度,实现省级、市级和区级“名师工作室”联动;组建名师导师团,完善师徒结对制度,开展“名师高徒”评选活动;开设“名师讲堂”,组织“名师论坛”,举办“名师专场,”开展“名师点单走校”送教活动。
(牵头科室:人事科;配合科室:普教科、职成科、教研室、服务站、幼教办)。
(三)教学常规落实行动
1.规范教师教学行为。根据《浙江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建议》,,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工作常规管理制度,强化“备、教、批、辅、测、评”等教学流程管理,促进教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学校应定期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常规检查,并建立检查档案。
2.完善教学评价体系。加强课堂教学评价工作的研究和实施,科学制定《绍兴市上虞区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细则》,引导教师切实加强课堂、课程、课题研究,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依托网络学习空间逐步实现对学生学业水平大数据采集和分析,优化教学评价方式。
3.建立教学视导制度。督导科、督学责任区和“四个一”联系员要加强教学视导,切实加强对全区中小学教学过程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每学期对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组织检查反馈,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
4.建立随堂听课制度。教育管理人员、教研员应深入教学一线、深入课堂实行随堂听课制度。区教体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听课,学段分管领导每学年听课不少于50节。区教研员每学年听课不少于100节。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教学开放日活动。
5.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绍兴市上虞区中小学教育质量考核奖励方案》,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规范教学行为、提升教育质量方面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各学校要修订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与教师教学绩效紧密挂钩。
(牵头科室:普教科;配合科室:人事科、督导科、职成科、教研室、幼教办)。
(四)课堂效率提升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