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工业企业、相关办线:
为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业企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街道工业企业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研究制定了《梁湖街道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梁湖街道办事处
2018年2月7日
主题词:工业企业 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
抄送:区消防大队、区消委会
梁湖街道党政办印发 2018年2月7日
共印60份
梁湖街道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为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业企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街道工业企业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切实消除工业企业在消防通道、防火分隔、违章搭建、消防设施、火源管控、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4月10日。
三、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整治对象
涉及丝、棉、麻、木、塑、胶等丙类火灾危险性制品生产、加工、存储等环节的企业厂房和仓库,如制鞋、制衣、制袜、制伞、玩具、纺织、印染、电子等企业,重点整治单幢占地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厂房和仓库。
(二)整治内容
1、堵塞消防通道、占用防火间距。厂房之间搭建违章建筑、堆放货物,导致消防车通道被占用、防火间距不足等问题;厂房内部随意分隔、堆放物资,导致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不足等问题。
2、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厂房改为仓库或与仓库、办公、住宿等多种功能混合,隔断未采用实体墙分隔,导致防火分区、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等不符合要求。
3、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建筑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严重不足或损坏,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或值班人员不具备实际操作能力。
4、火源管控不到位。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套管保护,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厂区违规电焊、气焊、切割或者违规使用其他明火。
5、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未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未落实日常火源巡查检查、培训演练制度;分割式出租厂房未明确并落实统一管理人员以及各业主消防职责。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5日前)。街道组织召开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针对整治对象和内容,结合实际,组织各工业企业自查自纠,并发动相关办线、消防工作站、派出所、村(居)委会、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全面部署开展治理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月6日至3月31日)。2月9日前工业商贸办组织各工业企业对照整治范围进行自行排查整改,同时街道分组对各工业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并做好排查登记工作。按照“边排查边整改”原则,对发现的隐患原则上做到即查即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制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依法予以处理;要综合采取约谈责任人、关停整顿、行政处罚等刚性措施,倒逼整改责任落实。3月31日前,实现消防隐患“清零”;对整改难度大、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要责任企业说明原因并上报下一步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对拒不配合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将涉及企业花名册上报至区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依法纳入强制关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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