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区交发〔2017〕94号
各相关道路客运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客运行业经营行为、提升文明诚信服务形象,营造文明城市创建良好氛围,绍兴市上虞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绍兴市上虞区公安分局、绍兴市上虞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十佳文明“出租车驾驶员、公交车驾驶员”评选活动。
评选过程中,活动主办单位和行业企业积极围绕活动主题、评选标准、参选要求,广泛发动一线司机踊跃参与争创活动,认真组织企业自评申报。在企业自评申报、活动考评小组初审基础上,30名“双十佳文明驾驶员”候选人事迹通过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公众投票。
根据活动安排、候选人事迹和活动期间表现、网络投票情况,经活动组委会审定,决定对陈立根等“十佳文明出租车驾驶员”和郭雄等“十佳文明公交车驾驶员”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见附件)。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立足岗位,积极发挥模范带动作用,继续践行行业服务宗旨,更好服务市民旅客出行,为合力打造“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和保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1.2017年度十佳文明“出租车驾驶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