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为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业企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切实消除工业企业在消防通道、防火分隔、违章搭建、消防设施、火源管控、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4月10日。
三、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整治对象
涉及丝、棉、麻、木、塑、胶等丙类火灾危险性制品生产、加工、存储等环节的企业厂房和仓库,如纺织、家具、制衣、制袜、竹器等企业。根据前期排查,结合下管镇实际情况,涉及区专项整治范围的重点企业有六家,分别为:绍兴市莱盛家具有限公司(洪福环保内)、绍兴市上虞区华联工艺品有限公司、元通竹器厂(东里村路边)、下管镇柏传家具厂、下管镇诗轩针织机械厂、绍兴市行之然手套有限公司。
(二)整治内容
1.堵塞消防通道、占用防火间距。厂房之间搭建违章建筑、堆放货物,导致消防车通道被占用、防火间距不足等问题;厂房内部随意分隔、堆放物资,导致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不足等问题。
2.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厂房改为仓库或与仓库、办公、住宿等多种功能混合,隔断未采用实体墙分隔,导致防火分区、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等不符合要求。
3.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建筑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严重不足或损坏,具体负责人员不具备实际操作能力。
4.火源管控不到位。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套管保护,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厂区违规电焊、气焊、切割或者违规使用其他明火。
5.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未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未落实日常火源巡查检查、培训演练制度;分割式出租厂房未明确并落实统一管理人员以及各业主消防职责。
四、工作步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