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66.事项名称: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一、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二、申请主体:个人、法人
三、办理条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服务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手术常规等,实施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而造成受术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不良后果。
四、设定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人口科技(2011)67号)第五条。
五、法定期限:120个工作日
六、承诺期限:80个工作日
七、是否列入“最多跑一次”:是
八、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鉴定→书面通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办事地点:乡镇街道计生办(受理申请)
上虞区市民大道987号4号楼4205室(医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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