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54.事项名称: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外籍医师)
一、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二、申请主体:个人
三、办理条件:(一)取得外国合法行医权;(二)外籍医师;(三)必须有在华医疗机构作为邀请或聘用单位,在该机构从事不超过一年期限的临床诊断、治疗业务活动。
四、设定依据:1.《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八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七条;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199项。
五、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六、承诺期限:即办
七、是否列入“最多跑一次”:是
八、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核→窗口发件(或邮寄送达)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办事地点: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卫计窗口(57号窗口)
十一、联系电话:0575-82129017
十二、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29011
十三、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详细要求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19373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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