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41.事项名称:中医医疗广告审查
一、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二、申请主体:法人
三、办理条件:1、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2、依法设立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
四、设定依据:1.《广告法》第四十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第十三条;3.《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条。
五、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六、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
七、是否列入“最多跑一次”:是
八、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查→上报→窗口发件(或邮寄送达)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办事地点: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卫计窗口(5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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