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32.事项名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
一、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二、申请主体: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允许个人代办)
三、办理条件:(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歇业、迁移、终止的; (二)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三)在暂缓校验期内违反规定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或者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的医疗机构。
四、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五、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六、承诺期限:即办
七、是否列入“最多跑一次”:是
八、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核→销证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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