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8〕19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8年春运从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共计40天。据初步预测,今年春运我区道路旅客运输较上年略有上升,铁路旅客运输继续保持增长。春运期间,我区道路旅客运输约616万人次,周转量约为6708万人公里,较去年分别增加3.6%和1.7%;铁路旅客运输量将达25万人次左右,较去年增加10.7%。为全力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春运组织领导
(一)充分认识新时代的春运工作。春运工作是人民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工作之一。春运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新时代人民对美好出行的新要求,努力保证旅客走得了、走得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准确把握春运工作新形势。2018年春运比上年延迟20天,节前客流相对平缓,节后客流叠加、高峰压力加大;自驾出行持续增多,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任务加重;春运期间,易出现强降温、寒潮、大雾等恶劣天气,对运输组织、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统筹协调、科学组织,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完成各项春运任务。
(三)强化春运工作组织领导。春运工作影响范围广、涉及部门和单位多,需要政府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以及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和工作实际,区政府已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及时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区春运办要加强日常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协调跨部门的突出问题,协同处置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给予重点支持和安排,确保春运工作领导到位、组织到位、部署到位。
二、从细从严,做好春运安全工作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全力保障旅客出行安全是春运的首要任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始终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运输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责任体系。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早、及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春运前,集中力量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爆物品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集中力量对影响道路畅通和安全的路段、桥梁、涵洞进行一次隐患大排查,完善交通安全措施、警示引导标志标牌,查堵补漏,加强源头安全管理,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增强相关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意识,严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不符合春运要求的营运驾驶人参加春运。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客运站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确保春运期间行车安全。
(三)紧盯重点和薄弱环节。要紧盯重点和薄弱环节,针对性的进行监督管理。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旅游包车监管,依托包车信息管理系统,严格包车标志牌审批管理。农村地区要依靠乡镇基层组织,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导和纠正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切实抓好春运治安管理。公安机关要对车站、线路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清理整治。要全力做好反恐反暴各项准备,进一步强化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巡逻、疏导和控制,加大警力投入,加强警力值班,切实加大社会面秩序维护和掌握力度。车站、码头要严格执行安检制度,防止夹带“三品”进站(场)。
三、完善预案,提高应急应对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