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浙委办[2017]60号和绍市帮扶办[2017]2号文件的要求,上虞区2017年消除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工作总结如下。
一、关于消除经济薄弱村情况
上虞区从2012年开始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五年计划”,通过投入总计2.8亿的财政资金,帮助村集体发展物业经济。至2015年底止,提前一年全区消除了常年经营性收入20万元下的村。2016年全区村集体常年经营性总收入为11812.02万元,村均可分配收入为37.26万元,全区317个行政村的常年经营性收入全部都超20万元。
对照省委60号文件的要求,上虞消除经济薄弱村工作已经完成,重点转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
1、目标任务。2017年,区委提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总体目标为:动态消除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下村;新增30万元以上村20个;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总数增幅10%以上;从2017年到2019年,全区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25万元以上的村,分别超过60%、70%、80%。至2019年底,全区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超过50万元。
2、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工作措施。2017年,区委区政府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同“五重达标、3A争创”工作相结合。具体出台四方面工作措施。一是建立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强村富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负责做好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二是出台文件。制订出台“上虞区强村富民争创富裕星实施方案”,围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制订了“盘活现有集体闲散资金、优化村集体资产利用、发展服务三农产业”等六项工作措施;三是加大扶持力度。区、乡镇二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村级发展物业、盘活存量资产、发展服务产业等进行重点扶持。四是强村公司继续规范运作。2013年区成立了强村物业公司,专门帮助49个山区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各乡镇街道也分别成立了强村物业公司,帮助所属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3、工作成效。据初步统计,2017年度,全区没有出现经营性收入降至20万元以下的村;区强村物业公司分配给49个村投资收益680万元;全区村级经营性收入增幅预计在10%以上。
三、考核评分
见表格。
2017年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