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发区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推进危化品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自防自救和开发区应急协调能力。现将有关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工作通知如下(非化工企业参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树立救早救小的应急处置理念,规范企业内部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程序,明确生产岗位(班组)、车间和企业的三级应急处置职责、内容、机制,落实企业应急救援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的即时响应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三级四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实现险情发生1分钟内岗位(班组)级应急力量快速反应控制局面;3分钟内车间级力量跟进响应稳定局面;3分钟内企业级应急力量到场把控局面;7分钟内邻近力量联动到场增援,实现“救早救小”的任务目标。
三、指挥体系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成立安全生产小微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协同组,俞培军副主任协同指挥长,安监分局王琪局长任协同副指挥长,分局各副局长为成员,主要负责开发区邻近应急增援力量的协同指挥调配。
企业内部建立安全生产小微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体系,由当日值班的企业负责人任指挥长,值班的安全和技术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值班的安全部、技术部人员及同一时段的应急力量组成,主要负责内部小微事故“三级四动”的指挥和处置。
四、建设内容
(一)岗位(班组)级应急
1、管控内容
(1)岗位范围内的设备及岗位所在环境内的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及初步整改和报告;
(2)岗位范围内的设备、设施的检查、初步维护及隐患报告;
(3)压力容器、管道、安全附件的检查、初步维护及隐患报告;
(4)岗位中使用物料的保管、运输、称重、投送、记录、返库等环节的安全防范及隐患报告;
(5)岗位职责范围内发现设备、管道、反应釜、压力容器存在跑、冒、滴、漏及压力、温度、噪声等安全参数不正常等情况的初步处置和紧急报告。
(6)灭火器、消火栓等应急器材的日常清点、检查维护及报告。
2、处置规程
(1)第一时间向企业应急值班电话报告或“119”、“110”报警。
(2)第一时间按照工艺安全操作规程作出紧急停车处理并报告。
(3)第一时间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和使用配置的灭火器、黄砂、消火栓及对应处置器材进行初期处置并报告。
(4)第一时间根据事故状况做好防护并紧急疏散。
3、处置和防护器材
(1)每人1只应急包,内置与岗位毒害性相匹配的防毒面罩、手电筒等。
(2)与场所匹配的灭火器类型和数量及堵漏器材等。
(3)根据工艺危险性可以就近就便设置紧急避难空间。
4、处置要求
按照“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前”的原则,把工艺、设备、设施的跑、冒、滴、漏和压力表、温度计数值的不正常波动等苗头性的隐患整改放在岗位应急处置的首位,对发生的初期泄漏、火灾、冲料等紧急事态,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利用配置的应急器材立即处置,把事故消灭在萌发状态并第一时间报告车间、企业。
(二)车间级应急
1、管控内容
(1)重点监管化工工艺及其他反应工艺危险度2级及以上车间,实时控制在同一时间、同一车间内的人员数量不超过3人。
(2)每2小时巡查工艺、设备、压力容器、反应釜等是否正常,及时督促、指导、协助处置隐患,不能处置的及时报告相应主管。
(3)督促本车间相关岗位做好工艺、设备、压力容器、管道的日常检查维护;
(4)督促本车间各岗位做好所在环境的安全生产检查、消除隐患。
(5)建立本车间生产期间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每季度开展一次演练。“四班三倒”方式组织生产的,应当明确各时段的应急处置人员。
2、处置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