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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开发区安全和谐健康发展,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决定在开发区范围内开展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以宣传贯彻《中
共绍兴市上虞区委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区委〔2017〕66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的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开发区安全生产目标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活动主题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
三、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以下活动: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讲活动;
2、组织开展6月8日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3、组织开展日常、专项安全检查并督促落实隐患整改;
4、深入开展化工行业改造提升工作;
5、组织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6、在开发区主要道路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7、组织开展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8、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9、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活动;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
11、组织开展其它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二)企业应组织以下活动: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3、组织开展企业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4、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
5、组织开展化工行业改造提升工作;
6、组织开展安全警示、安全生产风险告示及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安全文化等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7、组织开展氛围营造活动,悬挂安全生产标语、张贴安全宣传画,发放安全宣传学习资料等;
8、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摄影比赛、征文等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