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机关各办(中心、所):
为认真贯彻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考核导向和激励作用,激发村级班子干事创业激情,推动村级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特制定2018年村级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区委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和街道年初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突出重点、体现导向,注重实绩、激励干事”的考核原则,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各村(居)在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民生实事、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年度实绩,推动梁湖全域各项事业快速提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设置
目标责任制考核由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民主评议三部分组成。
日常考核为每月对村干部的月度实绩考核,日常考核占年终考评30分。
年度考核由工作清单考核、动态飞单考核、加减分考核、否决事项考核四部分组成。其中工作清单考核占年终考评60分,动态飞单考核、加减分考核按实考核得分。
1、工作清单考核(60分):由经济清单、生态清单、民生清单、平安清单、党建清单五块内容组成,具体详见附件,此项由组织线牵头,各办线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计分。
2、动态飞单考核:实行动态飞单制度,区委区政府、及街道有重大工作需要列入年度目标任务的列入飞单,由工作牵头办线事先向党工委、办事处申报工作内容及目标、完成时间节点、具体考核标准、预加分值等事项,提交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同意后,以“一事一考”的方式列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此项由纪工委牵头,各办线负责考核。
3、加减分考核:具体详见附件,由组织线牵头,各办线根据加减分要求进行考核计分。
4、否决事项考核。当年度内,村(居)出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平安创建(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及以上〕、赴省进京集体访、非访、环境保护(发生较大环保事件)、耕地保护、“五星3A未通过验收的、村级小微水体出现劣Ⅴ类水等“一票否决”事项的,不能评为综合性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