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审党〔2017〕11号
各科室、中心(分局):
为加强工作协调,督促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建立局务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局务会议主要研究以下事项:
(一)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部署重大工作,研究具体贯彻意见。
(二)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汇报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安排。
(三)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对各科室、中心工作进行点评、作出要求.
(四)其他需提交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
二、时间地点
局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地点由办公室通知。
三、参加对象
局班子成员,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必要时可指定有关同志列席。
四、会议组织
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其他局领导召集。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议题收集并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督查落实执行。
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在每月25日之前将会议汇报内容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和月工作执行情况表报送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
五、会议要求
(一)精心准备。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要准确把握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总结工作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思路,准备好汇报内容。发言要精炼,不谈与会议无关紧要的内容,每人发言时间一般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二)严格要求。参会人员务必严格按照局务会议制度要求,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加会议的须书面请假,说明请假原因,同时将领导批准的请假条送局办公室备查。
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将通讯工具调整到静音状态,确保会场秩序和会议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