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8〕1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加强收储土地的日常管护,确保收储土地有管护责任单位,有管护工作措施,有长效管护机制,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处置,地块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地块出让后能够及时净地交付,经研究,现就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收储土地管护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管护范围
各乡镇(街道)、“三区一城一镇”已经办理农转征,或已经完成土地房屋征迁补偿的经营性地块。
二、管护标准
(一)完成各种经济关系补偿处理(含拆迁滞留物处置,村、农户补偿处理等);
(二)地块撒播草籽、花籽,并完成绿篱封闭圈围。
三、完成时间
(一)百官街道、上虞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e游小镇、高铁新城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
(二)东关街道、道墟街道、小越街道、梁湖街道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
(三)其余各乡镇、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曹娥江旅游度假区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