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8〕10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拓展农业功能,促进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努力实现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现就我区2018年现代农(林)业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提档升级,在保持农业稳定发展的基础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合力建设“创新之区、品质之城”。
二、建设目标
通过现代农业基地扶持和新型主体培育,农业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区域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现代化综合评价位列全市第一方阵。重点抓好粮食、蔬菜、茶叶、特色水果等主导产业发展。2018年目标:完成粮食功能区提标7000亩,认定市级菜篮子基地610亩,启动建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田园综合体2个,评选区级新型现代农业园区10家。
三、扶持内容
(一)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
根据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政策导向和实施范围,结合上虞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储备情况,将部分规模大、示范性强、生态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项目纳入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同时,根据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规模,从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选择省级补助项目。省级项目申报和立项另行发文。
(二)区级农林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1.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菜篮子”基地建设)
申报条件: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面积须连片30亩以上,土地使用期限在5年以上,产品须主要供应本地市场。
补助内容及要求:(1)基础设施,包括基地内沟、渠、路及泵房建设。基地主干道宽度不超过4m,混凝土厚度不小于10cm,田间操作道宽度不超过2m,混凝土厚度不小于7cm。渠道可采用水泥预制、水泥现浇、石砌等方式建设。(2)生产配套设施,包括大棚、水泵及配电设施、节水灌溉系统等。新建钢架大棚(包括单栋大棚和连栋大棚)需集中连片5亩以上,标准按虞农〔2015〕116号文件执行。节水灌溉包括喷滴灌系统、水肥同灌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提供设计图及预算清单,并签订建设合同。
补助标准: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50万元,按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以项目审计审价报告为准)。其中,符合《绍兴市农业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绍兴市“菜篮子”扶持政策的通知》(绍市农局专发〔2018〕15号)文件相关要求的项目,择优推荐为绍兴市“菜篮子”蔬菜基地建设重点项目,补助标准按该文件执行。
2.茶叶产业发展项目
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原则上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面积连片50亩以上,土地使用期限在10年以上。
补助内容及要求:(1)基础设施,重点扶持茶园内当年新建的生产操作道、沟渠、蓄水池建设。(2)生产配套设施,重点扶持茶园内水肥同灌系统、遮阳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提供设计图及预算清单,并签订建设合同。
补助标准: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50万元,按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以项目审计审价报告为准)。
3.区级新型现代农业园区评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