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越街委〔2018〕50号
各村、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为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以保供给、促增收、强基础、重民生为重点,按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扶持方向,培育现代经营主体,加快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农业产业化的促进作用,特制订如下政策意见。
一、粮食安全奖
1.鼓励开展粮食高产示范竞赛活动。实施区级以上粮食高产示范方的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验收合格,给予10000元奖励(以区文件为准)。
2.鼓励开展粮食订单农业。早晚稻订单数额在10万公斤(含10万公斤)以上的,且订单履约率达100%的,每一百公斤奖励4元。(以区粮食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农业投入奖
3.企业投入奖。农业企业设施设备当年投入100万以上、 200万以上、 500万以上、1000万以上,分别奖励5000元、1万元、3万元、5万元。(以财务数为准)
三、农产品安全奖
4.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检测。承担区级及以上农产品安全检测任务并验测合格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每批次产品1000元奖励。
5.积极开展动物防疫。对规模畜禽养殖场(户)积极配合扑杀可疑畜禽的,给予区补助额的30%奖励。(以区文件为准)
四、农产品品牌奖
6.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当年认定为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及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每只奖励5000元,首次通过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的每只奖励10000元,对农产品新注册商标的每只1000元奖励。
7.积极开展品牌培育。当年获得绍兴市级、省级、国家级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每只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30000元的奖励;当年获得省级以上农产品出口名牌企业的,给予10000元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