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大力弘扬“勤于学习、敢于创新、勇于争先、争创一流”的集团精神,进一步规范集团党内表彰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党内表彰制度的正向激励作用,不断提高党内表彰工作质量和水平,特制定上虞区水务集团党内表彰制度如下:
一、表彰基本原则
党内表彰基本原则是实事求是、先进示范、严格标准、规范评选,以政治激励、精神激励为主。
(一)实事求是:围绕集团改革发展大局,着眼于生产经营各个方面积极构建“五个水务”的实践,立足岗位和单位实际,高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将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实力。
(二)先进示范:党员能善于影响和带领周围职工群众模范践行集团精神,发挥特别强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能深度融合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任务,将单位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领先经营业绩,发挥特别强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严格标准:严格执行评选标准,不得随意改变或降低标准。
(四)规范评选:评选全过程按照党内表彰制度和其它表彰相关规定规范操作,保证评选公平、公正、公开。
二、表彰次数时间:
集团党内表彰活动一般一年一次,表彰时间一般与集团年终总结表彰大会结合进行。因特殊情况或上级部署要求的另行决定。
三、表彰项目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