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8〕1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上虞区贯彻落实<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
上虞区贯彻落实《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浙政办发〔2018〕40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和动力,以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能力建设为重要依托,坚持共同推进、一体建设,问题导向、创新引领,上下联动、协同推进,进一步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建设“创新之区、品质之城”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按照两年抓基础、三年见成效的总体思路,力争到2020年,高标准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的各项任务,基层政府公信力和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认真贯彻《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区级、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探索推广行政机关合同统一范本、统一审查、统一备案等制度。严格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坚持将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文件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2018年底前,普遍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会议审议、重大行政机关合同不得签订、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制发。建立健全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2019年底前,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机关合同实现有效监管。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完善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整合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设置。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力量,落实与工作任务相匹配的人员力量。认真贯彻《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2018年底前,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推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机制,2018年底前,制定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一单两库”,明确联合随机抽查实施细则。依法制定全区违法建筑拆除、环境治理等标准化流程,确保重大执法事项依法依程序进行。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全面推进重大执法活动配备执法记录仪。
(三)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2018年底前,全面梳理乡镇(街道)法定执法事项和受委托执法事项,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明确行政执法岗位。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新进人员原则上1年内须取得行政执法资格。2019年底前,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到85%以上。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能力建设,健全法制审核等配套制度。健全完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保障、行政执法档案管理等配套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