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8〕2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能评+区块标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能评+区块标准”
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提高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效率,优化创业创新发展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61号)要求,结合上虞实际,现就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区域能评+区块标准”改革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发展理念,按照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总要求,全面深化区域能评制度改革,在确保完成“十三五”能源双控目标任务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机制,加强节能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为工业经济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目标导向。深入分析区域用能现状和发展趋势,科学研判“十三五”能源双控形势,确保完成能源消费强度、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
2.坚持改革导向。进一步简化能评程序,优化能评方式,提高效能、优化服务,实现节能审查“最多跑一次”。明确节能审查“最多跑一次”和落实区域能源“双控”目标任务的具体路径和措施。
3.坚持重点导向。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业、绿色化工、轻工纺织三大支柱产业和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和电子信息产业三大新兴产业提供用能保障。
(三)“十三五”能源双控目标
到2020年,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五”末用能总量为137.1万吨标煤(等价值),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在0.45吨标煤/万元。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区域能评。组织开展区域节能评估,明确“十三五”时期的能源消费强度、用能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等控制目标,立足产业发展情况,提出以区域行业分类管理原则、能效标准依据以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费的对策措施。
(二)制定区域负面清单。依据《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能评报告》,根据产业导向、用能总量、用能强度、煤炭消费量等四个维度确定节能审查负面清单目录,并实施动态调整。
1.产业导向: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限制类的投资项目。
2.用能总量:能源消费总量超过 30OO吨标煤(等价值 )及 以上的投资项目。
3.用能强度: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包含蒸馏、烘干等高能耗工序且超出工业增加值能耗0.60吨标煤/万元的投资项目;其他超出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0.45吨标煤/万元的投资项目。
4.煤炭消费量:涉及煤炭消费的投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