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崧镇政〔2018〕61号
各村、社区:
为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法治崧厦”“平安崧厦”夯实民主法治基础。现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评选活动,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镇辖区内连续居住三年以上的住户。
二、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为符合评选标准且有着突出业绩的住户,整个评选活动要接受群众监督。
2.一票否决原则。在评选活动中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活动:①家庭成员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②家庭成员中有参与邪教组织、黄赌毒、迷信等丑恶行为的;③家庭成员中有参与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等“非正常上访”活动的。
三、评选标准
根据《“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评选标准》进行推荐和评选。评选标准详见附件3。
四、评选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