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关于印发《2018年上虞区“平安食品”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各所(分局),各食品生产、流通企业:

    为巩固和深化平安创建活动成果,全面深入推进“平安上虞”建设,切实加强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根据《2018年度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评审条件》(浙平安〔2018〕2号)和区平安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区平安〔2018〕9号)精神,决定在全区食品生产、食品流通企业中开展“平安食品”创建活动,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平安上虞”为目标,以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平安食品”创建为载体,强化科学监管,教育和引导食品生产、流通企业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经营行为,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平安上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食品”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责任,强化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建立职责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筑全员参与、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硬件设施及软件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三、创建范围

全区各食品生产、食品流通企业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8月底前)。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活动方案,8月底前完成活动方案的制定,报区平安办备案。

(二)参评申报(9月底前)。辖区所(分局)要积极宣传发动辖区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积极参与“平安食品”创建活动,鼓励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流通企业主动申报,在9月底前将《上虞区“平安食品”创建申报表》交“平安食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193193.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