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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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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政办发〔2018〕2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近日,巴西国家博物馆突发大火,损失难以估量,给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再次敲响警钟。我区文物建筑数量较多、安全隐患不少,特别是当前进入秋季,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人流物流增加,各类生产生活用火和用电量增加,火灾诱因增多、风险加大,文物消防安全形势更为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物督发〔2018〕16号)要求,坚决预防和遏制我区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强化认识,高度重视文物消防安全工作

    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81号)要求,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守安全底线思维,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文物保护的若干意见》(虞政办发〔2014〕209号)精神,全面落实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当前文物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再检查,防患于未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文物安全监管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开展文物消防安全督察检查,安排部署火灾预防和隐患排查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增强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能力。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深入研究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管控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切实推进文物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确保《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文件精神落地。

    二、立即部署,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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