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8〕211号
有关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上虞区城市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
上虞区城市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18]23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工作,落实绍兴市十大民生实事工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总体要求,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合理布局、统筹安排”的思路,坚持“源头减少、资源利用”的原则,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具备专业条件的企业来承担我区的城市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形成从回收、分拣到综合利用的有序管理、协调发展的再生资源回收产业链,构建以提高综合利用率和促进行业发展为目标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城市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向规范化、集约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2018—2022年间,分阶段推进我区城市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2018—2020年在百官、曹娥、梁湖街道建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2021—2022年扩面至小越、道墟、东关街道和崧厦镇。通过五年时间努力,构建起由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区分拣加工中心及再生资源利用企业组成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90%以上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90%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再生资源进入分拣加工中心处理。
三、工作内容
在充分利用规范和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发展规划,构建以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分拣加工中心为重点、相关企业为骨干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城市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
(一)社区回收站点建设。按照“合理布局、便民快捷、保护环境”的要求设置,结合社区管理、物业管理、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等统筹安排,原则上每1000户民居设立1 个回收站点。 2018 年区内共建设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不少于15家,到2020年建设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不少于75家,至2022年,基本实现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覆盖,回收站点的建设采用固定和流动相结合,实行“定点、定时、定车”的模式,即固定地点、固定时间、固定专用车辆上门回收,居民可就近投售废旧物资。(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供销总社;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规划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环保局、相关乡镇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