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虞发改价〔2018〕85号
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的报告》悉。为提高公共停车资源的周转率,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上虞区第二期公共停车收费管理范围的通知》(虞政办发〔2018〕262号)文件精神和《浙江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核定上虞区第二期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百官街道、曹娥街道的第二期公共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停放时间不足1小时(含)的免费,停放时间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含)的,按2元/辆?次的标准收取;以后每一小时按3元/辆?次的标准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依次类推。收费时段为8:00至18:30,其余时间段免费停车。
东关街道、道墟街道、小越街道、章镇镇的公共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停放时间不足1小时(含)的免费,以后每一小时按2元/辆?次的标准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费时段为8:00至18:00,其余时间段免费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