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管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围绕建设“千年古县城、魅力新丰惠”的目标,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和我区殡葬综合改革暨“无违建坟墓乡镇”创建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区委办〔2017〕140号)、《上虞区殡葬领域四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区政办发)〔2018〕28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内容
(一)违建空置坟墓整治
1.整治范围。全镇范围内的空置墓穴,除夫妻双穴墓中的其中一穴已入葬,另一穴可继续使用外,其余空置墓穴一律都属整治范围。
2.整治原则。(1)属地为主整治(村属地界范围内的应整治墓穴)。空置违建墓穴的处置以各行政村为责任主体。(2)明确任务整治。根据摸排情况,明确应整治的任务数量。(3)干部带头整治。处置违建墓穴党员干部必须带头,以党员干部的榜样示范,引领广大群众自觉支持、配合殡葬改革工作。
3.整治方式。违建空置墓穴的整治主要采用就地平毁和复绿整改相结合的方式。“三沿五区”范围内的、顶风违规突击建造的、群众举报的、房前屋后影响交通的、非法建造违规经营的等几种情形的空置墓穴必须拆除平毁,其他的空置墓穴予以拆除;“三沿五区”范围内的一些已入葬老坟及夫妻双穴有一穴已经入葬的也必须整治,以绿化遮挡为主,不得硬化坟前场地,不得出现豪华坟墓,所有坟圈拜台必须拆除。
(二)“三沿五区”裸露坟墓整治
1.整治范围。凡在“三沿五区”范围内的裸露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文化、考古价值的采取措施原地予以保留外,其他均属整治范围。我镇“三沿五区”整治范围主要是:村居住宅点内范围内零散自建坟、凤鸣景区范围、百悬线丰惠段(东光至上沙岭)、丰章线丰惠段(原大自然养殖至五婆岭隧道)、余姚江丰惠段(惠普大桥至松茵园林)等。
2.整治要求。(1)有序平毁。“三沿五区”可视范围内的裸露空置违建坟墓一律平毁。(2)重点整改。“三沿五区”可视范围内的已经入葬的老坟和 2000 年上虞“坟改”时集中迁移安置或因重点工程迁移安置的裸露坟墓,原则上空置墓穴必须拆除,其余以填土覆盖、复绿遮挡、拆除豪华坟圈的整治方式为主,以明显看不出裸露点为标准。(3)严控新增。今后因重点工程需迁移安置坟墓,必须符合《上虞区公益性公墓布局规划》,任何单位均不得在“三沿五区”可视范围内随意安置坟墓,安置点必须经区民政局审批同意。私自非法建造、出售墓地的由民政、农林、国土、派出所等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三)丧葬用品市场整治
1.整治范围。全镇范围内的所有经营丧葬用品的单位、个人以及从事棺木销售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私坟非法建造的人员,使用非殡葬专用车辆从事遗体接运的人员。
2.整治要求。由市场监管所牵头,社会事务办、资产管理中心配合,严查主体资格,对全镇范围内从事丧葬用品加工、销售的企业和个人进行逐一排查,严厉打击散布在农村的棺木、石棺等土葬用品加工店,严厉查处木材加工经营户超范围加工棺木等土葬用品的行为。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自拆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1月)
1.制定方案。成立镇殡葬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人员的职责,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殡改办),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好动员会议。
2.明确任务。2019年1月15日前,各行政村(社区)要对本村(社区)户籍人员在全镇范围内的违建空置坟墓和“三沿五区”、住宅区等范围内的入葬坟墓,通过逐户走访、现场核查等方式,再进行一次系统地摸底、登记、编号、造册,拍照,填好调查表和统计表,掌握坟主关系,理清坟墓类别和处置方式。各村按照网格落实具体摸排人员,联村干部参与摸排,做到挨家挨户、户户不落、座座走到。根据摸排情况,按照属地原则,明确各村的整治任务,应平毁的空置墓穴需在各村(社区)公开栏张贴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