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虞政办发〔2018〕28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保障新旧税制在上虞区平稳过渡,按照“信息+信用+风险+共治”要求,加强和规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现就做好个人所得税法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通力协作,健全税收保障机制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行的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个人所得税征管实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和自然人纳税人自行申报相结合的新模式,由于税种的特殊性,税务部门将为每一位纳税人建立“一人式”归集档案,并且全面推行实名认证,面对广大点多面广的自然人,要做到纳税人身份信息的准确、唯一,以及申报税前扣除项目的真实、有效,需要公安、建设、银行、民政、教体、乡镇(街道)、居(村)委等多个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为此,区内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全力协助税务部门做好新税法落实工作,对税务部门需要的自然人涉税信息资料,在法律法规允许和手续完备的条件下,有关单位要全力支持,确保上虞区涉税信息互通和协作,形成部门合作、社会协同、信息共享的税收保障机制,具体协作方式根据上级规定执行。
二、齐抓共管,建立个人诚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