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不断提高本单位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共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党组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系统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浙烟党〔2018〕57号)和中共绍兴市烟草专卖局党组《关于勉强和规范全市系统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绍烟党〔2018〕3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上虞烟草实际,现就加强和规范本单位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正确认识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举措。这既是我们党“四个自信”的重要体现,也是增强全党“四个意识”的重要途径,对于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充分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动员组织人民群众形成最大的同心圆和凝聚力,更好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的制定出台,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标志着党务公开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的内涵和实质,把推进党务公开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为推进上虞烟草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㈠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实施,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本单位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加快构建“互联网+烟草专卖商业”浙江模式,推动虞烟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㈡基本原则
党组织党务公开要遵循以下原则:
⒈坚持正确方向。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放到推进虞烟高质量发展中来贯彻和落实,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本单位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⒉坚持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充分调动本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职工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⒊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党务公开与办事公开的衔接联动,统筹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党内后党外,分类实施,务求实效。
⒋坚持依规依法。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㈢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本单位党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水平,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体现党员主体地位,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的生机活力;提高党务工作透明度和开放度,密切联系群众,促进基层和谐稳定;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党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显著增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落实,党员和职工对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重点明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本实施方案所称的党务公开,是指党的组织在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中有关事务,按照规定在党内公开或者党外公开。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事项外,都应公开,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具体。
㈠党组公开内容:
⒈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⒉本单位改革发展工作规划、重大改革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举措等重大决策和推进落实情况,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党的建设情况;
⒋本单位党的重要会议、活动和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情况;
⒌党组加强自身建设情况;
⒍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㈡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公开内容:
⒈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⒉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主题党日、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
⒋党组织设立、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党组织工作经费预算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
⒌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帮扶贫困群众等情况;
⒍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⒎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㈢党的纪检监察部门公开内容:
⒈学习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本级党组、上级纪律检查部门工作部署情况;
⒉开展纪律教育、加强纪律建设,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情况;
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⒋对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进行立案审查、组织审查和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情况;
⒌对党员领导干部严重失职失责进行问责情况;
⒍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情况;
⒎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本单位党组织应当根据党务与党员和职工的关联程度合理确定公开范围:领导企业改革发展、涉及广大职工生产生活的党务,应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公开;涉及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义务权利,需要全体党员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向本单位全体党员公开;本单位的党务,向全体党员公开;涉及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务,对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方式和时限
本单位党组织要按照以下程序、方式和时限,及时主动公开。
㈠公开程序
根据公开内容,确定公开对象和范围,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公开:
1.提出。本单位党组织要针对不同部门党组织的不同特点,制定党组织党务公开方案,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限、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