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2019年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浙民助〔2019〕45号))、《绍兴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方案》(绍市民救〔2019〕44号)文件精神,现就全区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处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提升低保规范管理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办好民生实事,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助推“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机构
健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检查督查工作组织机构,建立区民政局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长闻桂珍为组长,驻政法委纪检组副组长陈明洋、民政局副局长王中青为副组长,沈雅娣、王志元、毛泉波为小组成员,统筹检查督查全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三、工作重点
1、自查自纠,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各乡镇街道要对2018年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上报区民政局社救科。重点检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的落实情况;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落实情况;加大社会救助政策执行力度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存在不符合低保政策的“土规定”“土办法”,一经发现立即废止;对经济核查发现银行存款超标的家庭,检查是否按照家庭困难情况加以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检查低保申请与复核“一户一档”救助资料是否完善,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中救助对象档案信息是否完整,主动发现机制是否建立健全。
2、围绕讲话精神,突出治理重点。围绕《浙江省2019年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工作和王剑侯厅长《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讲话精神,着重开展六个方面的治理:
一是清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低保、低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完善一证通办及容缺受理机制,对群众的低保申请,要做到先行受理;落实乡镇街道在低保审核审批的主体责任,加强审核效率,调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在各村居及乡镇街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是杜绝“漏保”问题。以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做好低收入农户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助[2018]157号)为重点,摸排辖区内困难家庭重病、重残对象等情况,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对发现人均收入超标的家庭,要实行一年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加强主动发现机制,对辖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