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总体说明
1.国家统计报表制度2018年统计年报表的有效期至2019年6月,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的有效期至2020年1月。
2.各制度报表时间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适当调整。
3.《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中已纳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2018年统计年报,修订内容不再另行说明。
4.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地方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7〕209号)要求,由浙江省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投资领域小微企业调查、以全国为总体的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调查;由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负责劳动力调查,未设国家调查队的县(市、区)由统计局负责完成数据采集上报工作。
5.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相关报表统一取消“行业代码(GB/T 4754-2011)”。
6.执行《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和《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
7.证照合一改革后,应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二、各项统计制度修订情况
(一)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完全执行国家制度,详见制度。
(二)国民经济核算统计报表制度
完全执行国家制度,详见制度。
(三)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完全执行国家制度,详见制度。
(四)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
完全执行国家制度,详见制度。
(五)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
1.制度《总说明》中工作布置修改为:本报表制度的布置本着“条块结合”和“村级起报”的原则。有关农村基本情况、农业生产条件、种植业生产情况、畜牧业生产情况等报表,由市、县(市、区)统计局、农业局共同负责,将报表统一布置到乡镇统计机构或综合统计人员,乡镇综合统计人员会同农业业务人员共同组织村级调查,建立村级台账,收集有关数据,由乡镇综合统计人员汇总后,上报市、县(市、区)统计局。市、县(市、区)统计局、农业局应共同做好有关报表的审核、汇总。
2.制度《总说明》中调查方法修改为:本报表制度应采取多种调查方法收集资料,采取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全面调查相结合的办法收集数字,或利用部门统计资料、农村住户调查资料加工推算。
3.“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作物播种面积情况”(浙A403表)表式改为与国家表“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作物播种面积情况(A404表)”指标内容相同。
详见制度。
(六)农林牧渔产值统计报表制度
修改“农林牧渔服务业”指标名称为“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详见制度。
(七)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完全执行国家制度,详见制度。
(八)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取消“财务状况”(B203表)中 “技术(研究)开发费”。详见制度。
(九)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完全执行国家制度,详见制度。
(十)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
继续执行,详见制度。
(十一)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完全执行国家制度,详见制度。
(十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1.在“浙江省投资项目申请表”(浙H202表)中,增加“登记注册类型”“控股情况”“是否为三新项目”“是否为PPP项目”指标。
2.删除“浙江省投资项目申请表”(浙H202表)、“5000万元及以上固定投资投资项目情况”(206-1表)和“500-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2表)中“是否为浙商回归项目”指标。
3.调整统一代码。将“浙江省投资项目申请表”(浙H202表)中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由24位调整为28位;为了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保持一致,进一步细化投资项目分类。
4.调查范围调整。“浙江省投资项目申请表“(浙H202表)的调查范围调整由原来的500-5000万元项目调整为500万元及以上项目。
5.修改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1)在“本年完成投资”下增加“500-5000万元项目入库之前年度发生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土地购置费入库当月一次性计入“土地使用权”。
(2)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下增加“以及保护环境进行的“三废”治理改造”,与“改建和技术改造”指标含义保持一致。
详见制度。
(十三)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
对“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的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中“土地购置费”的指标补充了“或只计入报表期土地实际开发面积的土地购置费”指标。详见制度。
(十四)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完全执行国家制度,详见制度。
(十五)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完全执行国家制度,详见制度。
(十六)规模以上健康服务业综合统计制度
完全执行国家制度,详见制度。
(十七)互联网经济统计报表制度
完全执行国家制度,详见制度。
(十八)运输邮电软件业统计报表制度
完全执行国家制度,详见制度。
(十九)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
完全执行国家制度,详见制度。
(二十)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完全执行国家制度,详见制度。
(二十一)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继续执行,详见制度。
(二十二)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
完全执行国家制度,详见制度。
(二十三)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
1.取消“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浙102-1表)。
2.取消“职工素质和人才资源情况”(浙I303表)。
3.新增报表1张:将国家基层年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102-2表)与国家基层年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602表)中部分指标进行整合形成“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浙102-2表)。整合后浙102-2表与国家I102-2表相比,增加了“按职业类型分”的 从业人员分类项,相应增加“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5个指标。
4.在“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中增加期末人数中“非本省籍”的其中项指标。
5.在“企业用工情况”(浙Ⅵ501表)中增加问题2 “本报告期内,您认为本企业经营是否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问题3“为应对中美贸易摩擦,本企业的对策措施有”、问题13 “本企业在用工方面,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最大的是哪方面人员”。
6.调整4项指标内容。在“企业用工情况”(浙Ⅵ501表)中,将原问题2修改为问题4,删除指标内容“其中:劳务派遣人员 人,企业创新相关人员 人”;将原问题3修改为问题5,把指标内容 “其中:劳务派遣人员 人”调整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 人,农民工 人”;将原问题4修改为问题6,把指标内容“其中:劳务派遣人员 人”调整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 人,农民工 人,其中:因中美贸易摩擦流失员工 人”;将原问题5修改为问题7 ,把原“21生产任务不足”指标选项调整为“21受国内经济环境影响,订单减;22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订单减少”,其他选项相应调整编号。
7.“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浙102-2表)调查范围调整为由辖区内除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和100人及以上的规模以下私营法人单位。
详见制度。
(二十四)企业创新活动统计报表制度
完全执行国家制度,详见制度。
(二十五)浙江省绿色发展统计报表制度
继续执行,详见制度。
(二十六)文化及相关产业综合统计制度
完全执行国家制度,详见制度。
(二十七)浙江省资源与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1.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情况”(浙K381-9 表)中增加“境外游人”指标。
2.在“各地区供水和用水情况”(浙K382-6 表)中增加“环境配水”指标。
3.在“各地区耕地变动情况”(浙K387-2 表)中增加 “人均耕地面积”指标。
4.取消“各地区水环境管理情况”(原浙K382-7 表)。
5.取消“湖泊、水库营养化状况”(原浙K382-10 表)。
6.取消“沿海城市工业废水排放及处理情况”(原浙K382-15 表)。
7.取消“三北、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情况”(原浙K388-3 表)。
8.取消“各地区城市供热情况”(原浙K391-10 表)。
9.删除“各地区自然生态保护情况”(浙K386-1 表)中 “珍稀濒危动物繁殖场”、“珍稀植物引种栽培场”指标。
10.删除“各地区地质遗迹保护情况”(浙K386-7 表)中 “地质公园”“地质公园面积”“地质公园类别”指标。
11.删除“设市城市市政设施情况”(浙K391-5 表)中 “防洪堤长度”指标。
12.删除“设市城市污水排放和处理情况”(浙K391-8 表)中 “污水再生利用量”指标。
详见制度。
(二十八)浙江应对气候变化部门统计报表制度
继续执行,详见制度。
(二十九)浙江企业研发活动和软投入统计报表制度
1.报表名称由国家下发的“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修改为“浙江企业研发活动和软投入统计报表制度”。
2.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表)中,“购买境内技术经费支出(47)”指标中增加“已计入固定资产”其中项指标,在“引进境外技术经费支出(48)”指标中增加“已计入固定资产”其中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