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章镇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特种设备强制淘汰更新改造若干规定的通知》(虞政办发〔2017〕26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强制更新淘汰特种设备“以奖代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根据我区相关文件精神,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本区范围内注册的,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纳税,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且符合“以奖代补”申报条件的企业使用的压力容器强制淘汰更新的以奖代补。本通知所指特种设备是指从事基础化工、医药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单位和企业使用的压力容器。
二、申报条件
申请特种设备淘汰更新“以奖代补”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含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密闭反应类压力容器使用已满三个定期检验周期,且使用已满十年的;
(二)含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密闭反应类压力容器超过设计规定使用年限的;
(三)经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机构定期监督检验,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或5级的;
(四)未能提供设备出厂技术资料,且又不能有效证明其允许使用参数的;
(五)在安全检查及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修理改造成本高、安全运行系数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监察指令书或检验整改意见书,要求强制或建议报废的;
(六)其它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
上述设备应由企业于上一年12月底前,主动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申报并列入该年度特种设备强制淘汰计划。(清单)
三、补助额度
按实际更新设备额度(不含税)15%给予补助。
四、否决情形
企业存在下列违法违规事项的,取消特种设备更新淘汰“以奖代补”奖励资金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