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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绍兴市上虞区校外培训机构集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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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和省现行法律法规条例,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整治、堵疏结合、健康有序”的原则,通过集中专项治理,全面取缔无证无照办学现象,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健康教育培训市场。

二、工作内容

    本次专项治理按2019年度省平安暗访检查项目清单进行检查:

1.无证无照从事辅导培训(含各类信息公示);

2.未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未整改消防安全问题;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被占用、锁闭或未保持畅通;

4.门窗、阳台部位设置防盗窗等障碍物(确需设置的应当能从内部开启);

5.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6.内部隔墙未采用不燃材料,卫生状况差;

7.每年未对教职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消防责任落实情况;

8.教职员工不能正确熟练使用灭火器和消火栓,自身组织学生疏散职责不清楚的;

9.电线私拉乱接或未穿管保护;

10.违规使用明火或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违规供餐;

11.电动自行车在楼梯间、门厅、走道、安全出口处及室内停放、充电。

12.违规使用接送车。

三、工作步骤

1.6月1-30日,各乡镇、街道开展摸底和集中整治;通过区内主要媒体,发布合法培训机构“白名单”;向家长发布《如何选择合法培训机构》“告家长书”;通过区内主要媒体,发布非法培训机构“黑名单”。检查每家培训机构在平安方面的工作并提出整改清单,完成平安暗访检查项目整改任务。

2.7月1-31日,对重点乡镇、街道进行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对重点信访问题进行及时调处,定期不定期发布相关公告和工作提醒。

3.8月1-25日,乡镇、街道开展重点问题整治;区级层面分若干组对各乡镇、街道进行联合督查;重点检查培训机构平安暗访工作清单项目的执行情况,查处有一定规模、安全隐患严重的无证无照培训机构。成立培训机构行业协会,促进行业规范自律。

四、工作机制

    本次校外培训机构集中专项治理工作在上虞区中小学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1.属地责任制:坚持乡镇街道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发挥属地政府主体责任意识,各乡镇街道要发挥各职能站所的职能,将治理任务纳入到当前政府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区域内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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