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开展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管理行动,是我区医疗卫生领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行动的项目之一。根据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做好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绍卫发函〔2019〕17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完善诊疗体系,提高救治管理水平
(一)明确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确定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作为国家确定的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噬血细胞综合征等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以及淋巴瘤、神经母细胞瘤、骨及软组织肉瘤、肝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视网膜母细胞瘤等儿童实体肿瘤等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病和儿童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并定期开展工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必要时更换定点医疗机构,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同时结合自身能力水平实际,做好早诊早治,对暂不具备诊治条件的病患,积极协助向省市相关定点医院转诊,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二)组建医疗救治专家小组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儿童血液病、儿童恶性肿瘤医疗救治水平,发挥专家作用,成立上虞区儿童血液病、儿童恶性肿瘤医疗救治专家小组(附件1)。专家小组主要职责包括:在区卫生健康局领导下,开展相关培训和技术指导,实施儿童血液病、儿童恶性肿瘤医疗质量控制、评价和考核,不断提高救治管理水平;积极建立、完善与省市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协作机制;对完善本区相关药品供应和综合保障提出意见建议。
(三)提高诊疗规范化水平
根据国家疾病诊治规范,对相关诊疗技术规范、临床路径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加大培训宣传贯彻力度,开展院内技术培训,提升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识别诊断和诊疗管理能力,必要时邀请绍兴市专家技术指导组会诊指导。建议定点医院通过信息系统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和诊疗效果评价,确保有关制度规范落实到位。
(四)加强跟踪随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