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岭党〔2019〕66号
各村党总支:
为进一步推进“清廉村社”建设,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能,提高监督实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行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
二、考评内容及标准
考评设总分100分,分业务考核、工作考评和民主测评三部分,分别占70分、10分和20分。
(一)业务考核(70分)
1.基础建设(40分)
(1)落实保障(5分)。按照“有牌子、有职责、有制度、有保障、有活动、有记录、有成效”的“七有”目标,做到组织人员健全、印章牌子统一、办公场所落实、规章制度上墙、台账记录规范、报酬待遇保障等得5分。(此项由乡纪委负责考核)
(2)制度建设(5分)。完善工作例会制,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得2分;学习培训制,认真参加区、乡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得1分;工作报告制,每年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不少于1次得1分;工作台账制,落实专人负责村监会工作台账、活动的记录得1分。(此项由乡纪委负责考核)
(3)信息报送(10分)。积极发挥纪检监察信息员“探头作用”,每周向基层公权力监督平台报送至少一条信息,每少报、漏报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此项由乡纪委负责考核)
(4)工作台账(20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记录规范、内容详实,主要记录:党务和村务财务公开情况、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工程建设和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村便民服务中心情况、村干部廉政勤政情况、民意收集和反馈情况、村监会会议(活动)记录、村监会年度工作总结等,每缺一项扣3分,记录不全酌情扣分。(此项由乡纪委负责考核)
2.履职监督(30分)
(1)扶贫支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监督(5分)。对上级扶贫资金、物资使用和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改善、扶持粮食生产、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和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此项由乡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考核)
(2)重大村务事项民主决策监督(5分)。根据事项提出、确定、征询、讨论、决定、实施、公开等程序,参与重大村务事项民主决策相关过程,听取民意,参与审议,督促决策结果及时公开、备案和归档。(此项由乡纪委负责考核)
(3)村“三务”公开情况监督(5分)。审查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时间的及时性、方式的科学性、范围的适当性、程序的规范性,对公开方案提出补充和完善的意见建议。(此项由乡纪委、乡党建办负责考核)
(4)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监督(5分)。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其经营管理结果进行监督,对年度村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对票据进行审核把关,对村级经营性承包合同管理规范性进行监督审核。(此项由乡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考核)
(5)工程建设项目监督(5分)。村监会要全程参与村级工程监管,参与本村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和经营性项目承发包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发现规避招标、材料采购、工程质量、资金拨付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应及时向乡纪委反映。不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2分。(此项由乡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考核)
(7)村干部勤政廉政监督(5分)。对村干部履职情况和履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情况进行监督。(此项由乡纪委负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