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现将《绍兴市上虞区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2019年10月30日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试行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的意见》(浙农科发[2019]23号)和绍兴市农业农村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绍市农局专发[2019]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绍兴市上虞区试行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实施方案(试行)》如下:
一、 主要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总体要求,以农业绿色发展为目标,逐步推进主要作物化肥施用定额制,促进施肥观念转变,夯实科学施肥基础,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要求。研究制定全区主要作物化肥投入定额标准,探索建立实名购买、定额施用、全程可追溯体制机制。确保商品有机肥、配方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年施用量分别保持1.5万吨、0.6万吨和0.1万吨以上,水肥一体化技术每年实施面积超过0.8万亩,专业化施肥达到40%(最终指标以市级下达为准)。实现地力不下降、作物不减产,年化肥施用总量、氮肥施用量持续负增长。
——到2019年底前,上虞区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范围内重点围绕水稻和葡萄种植产业开展试点;
——到2020年底前,全区全面实施整县制主导产业化肥定额制。
——到2022年底前,全面建立主要作物化肥投入定额制,化肥、氮肥用量比2018年下降5%,力争化肥定额制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二、主要工作
(一)制定化肥限量标准。总结历年测土配方施肥成果,综合耕地地力、作物需肥规律、目标产量、种植效益等多重因素,遵循粮油作物“减氮、控磷、稳钾”、经济作物“减氮、减磷、控钾”总体施肥要求,制定全区主要作物化肥施用的定额标准,堵住化肥过量施用的“源头”。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出台化肥最高使用限量原则上不高于市制定的化肥定额制标准,并提出主要作物化肥投入定额施用技术指导意见供农户参考。
(二)建立定额购买平台。探索建立上虞区农资经营购销系统,该系统以主要作物规模主体身份资料及相对应的分户作物种植面积为依据,设定每个主体的化肥施用最高限额。农户购买普通化肥数量超过定额时,农资经营购销系统会出提示,农资经营店需告知农户化肥已超定额。2022年底前建立全区主要作物规模主体数据库。推动农资门店高清视频远程监管网络、设立集中统一的远程综合视频监管中心,为农资经营点配备人脸识别系统。到2020年,全区基本形成 “亮证购买、门店记录、平台汇总、部门监督”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