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谢铭志委员:
您在区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区慢性病长处方政策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上虞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并提出了宝贵的建议。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很具有针对性,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认真学习借鉴的基础上,我局在慢性病长处方政策上主要落实以下措施:
一、建立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慢性病药品采购目录。2018年,我区已建立慢性病药品目录,区内各公立医疗机构在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的情况下,可突破本机构药品目录范围,按相关程序为病患提供慢性病药品目录上所需的慢性病药品。在我区医疗共同体成立后,将结合医保慢病(指特病范围内的慢病)药品目录范围,根据临床需要、群众急需、上下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适用于全区公立医疗机构的慢病药品采购目录及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减少病患配药负担。在遵循“疾病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持续用药,社区慢病管理依从性好”的原则下,允许对患者病情了解的签约医生开具1个月以上的长期处方,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可根据病情需要最多放宽至12周,进一步解决了部分病情稳定患者需多次往返购药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