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刘建华委员:
您在区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社区慢性病药品供应,方便慢性病患者就近配药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上虞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并提出了宝贵的建议。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很具有针对性,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在认真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区卫省健康局在慢性病供应方面主要落实以下措施:
一、统一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慢性病药品采购目录。在我区医疗共同体成立后,将结合医保慢病(指特病范围内的慢病)药品目录范围,根据临床需要、群众急需、上下一致的原则制定适用于全区公立医疗机构的慢病药品采购目录,并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在患者有需求时能够及时做好采购备货工作。计划将全区医疗机构纳入HIS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HIS信息系统功能,切实掌握各医疗机构药品储备情况。
三、简化慢病药品采购备案流程。针对慢病采购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医疗机构可实行直接临时备案采购,事后审查监督追溯管理机制,最大化缩短患者购药等待时间。
四、合理增加长期处方可开具药量。在遵循“疾病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持续用药,社区慢病管理依从性好”的原则下,允许对患者病情了解的签约医生开具1个月以上的长期处方,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可根据病情需要最多放宽至1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