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上虞区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整合提升的实施意见(2019-2022年)》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
上虞区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整合提升的实施意见
(2019-2022年)
根据《绍兴市加快工业园区整合提升行动方案》(绍市园区提升〔2019〕1号),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整合提升,优化资源配置和生产力布局,提升平台承载力,增强区域竞争力,在《上虞区工业园区整合提升行动方案》(虞政办发〔2018〕213号)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思路,打好“退散进园”“退污进绿”“退低进高”“退劣进优”等“四退四进”攻坚战,扎实推进工业园区整合提升,着力破除落后产能,减少无效供给,集聚新兴动能,构建形成块状产业集群、企业发展集聚、要素服务集成的良性发展生态圈,为实现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平台支撑。
二、主要目标
(一)更名撤销。2019年底前,完成丰惠镇祝家庄、丰惠镇夹塘工业集聚区、汤浦镇工业区、长塘镇工业集聚点、丁宅乡缸岙村工业集聚区、丁宅乡丁宅村工业集聚区、下管镇振新村家庭工业集聚点、陈溪乡工业集聚点的更名改造或除名撤销。
(二)整治集聚。每年整治“低散乱”和“散乱污”企业(作坊)180 家以上。2019年底前,退出区域内除热电企业和完成就地整治、符合环保要求的规上企业外,其余重污染行业企业基本关停或改造入园。到2022年,各工业园区企业入园率均达到75%,其中规上工业企业入园率达90%。
(三)改造提升。2019年上浦风机装备产业园、道墟产业园、梁湖产业园完成改造提升并通过绍兴市验收;2020年章镇现代机械产业园、竺可桢智创产业园、崧厦时尚伞艺产业园完成改造提升并通过绍兴市验收;2021年丰永休闲时尚产业园、城区双创产业园、虞东高端装备产业园完成改造提升并通过绍兴市验收。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园区规划。按照“四有三无”要求,9个工业园区分头编制发展规划。在工业园区总面积保持不变情况下,剔除居民区、道路等,重新核定工业园区域范围,进一步明确园区“四至”;利用国土规划调整有利时机,及早调整园区用地规划,留足发展空间,每个园区规划范围结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优化调整基本农田。因地制宜,每个园区确定1-3个主导产业,明确发展定位,推进主导产业强链补链,打造“一园一品”,实现差异化、特色化、精品化发展。结合产业发展特点,科学设置安全、环保、能耗、亩均效益等入园“门槛”,制定项目准入清单、负面清单。原则上每个园区规划布局不少于2个小微企业园,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规划布局。(责任单位: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发改局、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各属地乡镇街道)
(二)实施分类整合。按照“更名改造一批、撤销(关闭)退出一批”的总体思路,在年底前全面完成除省级以上开发区和9个规划工业园区以外的8个工业园区整合工作。完成丰惠镇祝家庄、丰惠镇夹塘工业集聚区、汤浦镇工业区、长塘镇工业集聚点、丁宅乡缸岙村工业集聚区、丁宅乡丁宅村工业集聚区、下管镇振新村家庭工业集聚点、陈溪乡工业集聚点的更名改造或除名撤销。(责任单位:经信局,各属地乡镇街道)
(三)引导入园集聚。按照《上虞区重污染行业企业界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要求,重新摸排梳理涉水、涉气、涉固废类重污染行业企业,编制重污染行业企业集聚提升计划。2019年底前,退出区域内除热电企业和完成就地整治、符合环保要求的规上企业外,其余重污染行业企业基本关停或改造入园。退出区域内,对厂房设备投资5000万元以下或用地规模小于20亩的工业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积极引导非涉污企业进入小微企业园、工业园区和开发区发展。(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经信局,各属地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