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电动自行车作为经济、轻便、环保的交通工作已进入越来越多的家庭,但由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较为淡薄,未戴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现象突出,导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因未戴头盔造成颅脑损伤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占电动自行车事故的比例也较高。今年省、市提出了要实现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断崖式下降的工作目标,根据上级要求,我区部署开展了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大会战活动,在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和注册登记。根据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四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前过渡期内有关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轻纺〔2018〕207号)精神,我区于去年11月起就着手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工作,备案登记工作截止2019年4月14日结束。在备案登记时,鼓励电动自行车车主(驾驶人)参加车辆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和驾驶人员责任险等险种。4月15日起新国标实施,对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注册登记。对在路面执勤中查获的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经检验鉴定属机动车的,一律按机动车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