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徐梁、戴秀兰等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墓地管理制度的意见建议》(第121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我区自2017年12月开展殡葬综合改革以来,经过2018年一整年的建设,已完成全区近80家公益性公墓的新(扩)建工作,公墓辐射全区20个乡镇、街道,共新增墓穴3万余穴,满足全区5年的使用量。2019年计划新(扩)建公益性公墓12处,另将启动区级公墓的选址、新建工作,各公墓均要求按照《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充分保障绿化覆盖率、分档次进行建设,其中镇(街道)级公墓要求配备一定的树葬、花葬等生态葬区域,满足不同群众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