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工委):
现将《绍兴市上虞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
绍兴市上虞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加强改进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78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26号)和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关于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上虞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为实现“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为不断开创“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建设新局面和争当区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充沛的文明实践力量,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虞舜大地落地生根。
二、目标定位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按照“坚持思想引领、坚持需求导向、坚持整合资源、坚持长效管理”原则,在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搭建三级体系架构,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整合宣传文化系统和各部门基层文化服务资源,建设一支群众身边的志愿者队伍,紧紧围绕传思想、强信心,传文化、聚民心,传风尚、立正心,传关爱、暖人心,传科教、筑同心等“五传五心”文明实践主要内容,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工作任务
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架构、整合志愿人员队伍、盘活阵地资源配置、管理运行机制等,推动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向改革深水区迈进。
(一)成立工作组织架构。在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搭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三级体系架构,形成高效运作、普受欢迎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网。区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由区委主要领导任主任,区委常委、宣传部长任副主任,负责文明实践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乡镇街道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任所长,党委宣传委员任副所长,按照区里统一部署抓好落实,并推动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态化开展活动。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由村级党组织书记任站长,结合群众需求,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活动。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窗口单位、公共场馆、主题公园(广场)等公共服务场所内设立区属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专项文明实践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设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点,联户联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提升乡风民风和邻里关系。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联席会议制度,由区级相关部门组成,协商解决新时代文明实践过程中涌现出来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资源调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