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虞发改设计〔2020〕10号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批复绍兴市上虞区蟠龙岙垃圾填埋场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内容。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蟠龙岙垃圾填埋场提升改造工程。
二、项目法人: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实施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和驿亭镇交界处,不涉及新增用地。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分为坝体加固及库区整治和进场道路改向两方面内容:(1)进场道路改向按照浙交〔2016〕64号文件规定范围进行提升改造,工程起点位于百横公路(起点桩号K0+000),终点位于填埋场现状南门附近(终点桩号K0+330.311),全长约330米。另对一处场内坡面道路进行改造及库区约196米道路进行铺装(BK0+000~BK0+196.067),包含路基路面工程、挡土墙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等。(2)坝体加固及库区整治工程包含垃圾堆体整形与处理工程、填埋场堆体封场覆盖、填埋气体导排工程、地表水导排工程、边坡坝体加固工程、绿化土回填及绿化种植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078.30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出资50%,项目法人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出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