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虞发改设计〔2020〕9号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批复实验中学校舍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内容。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实验中学校舍建设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绍兴市上虞区实验中学。
三、项目实施地址:上虞区青春路118号(实验中学校园内),不涉及新增用地。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拆除原张杰东楼(四层约2478平方米)、张杰西楼(四层约1238平方米)、科技楼(五层约3734平方米)、食堂(三层约2181平方米);拆除其他校园附属建筑617平方米,合计拆除建筑面积约10248平方米。新建钢筋砼结构教学楼一幢6328.6平方米;实验楼一幢地上5468平方米、地下440平方米;后勤服务楼一幢3302.3平方米(含原综合楼加层),合计新建地上建筑面积15220.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40平方米。此外将部分改造及加固原有综合楼建筑面积401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弱电及场外附属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概算为8772.93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16日